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及剧本备案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22187343、(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长宁路1436号上海市长宁区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填报须知
本备案采用线上或线下受理方式。 申请材料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报受理(线上)或区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窗口受理(线下),线上申报的,需将光盘邮寄或快递至区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窗口。 按材料要求填报,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
形式标准
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光盘, 纸质材料复印件及光盘中的剧本扫描件应清晰; 纸质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所示内容;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剧本备案登记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长宁路1436号长宁区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未获得营业执照可以办理该事项吗?
办理该事项前,应当先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地址一致。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办理该事项前未取得营业执照。正确做法:办理该事项前应当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地址一致。
2022年1月13日,市文化旅游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文旅规〔2022〕1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密室剧本杀文化业态经营单位的内容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密室剧本杀文化业态经营单位应当自剧本上架之日起30日内,将自审后的剧本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备案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剧本备案登记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剧本(含故事背景、剧情、角色介绍、人物对白);(四)版权合法性声明。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行为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接受、配合现场监督检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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