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2050722、(021)52738885、(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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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申请表》、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孤儿证明、烈士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3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对本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方面?
在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不含综合高中)在籍在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学费、免课本和作业本费,发放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