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4092222-2233、(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www.xuhui.gov.cn/zxhd/guihua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qxf.sh.gov.cn/310104/pet.setXXXZ.do?TYPE_FLAG=3&id=1199
窗口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徐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法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A01-A18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8楼821室 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科(邮政编码:200235)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条款 | 第四十条第一款 | |||
内容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