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修缮工程竣工备案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37596081、(021)67137618、(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C幢2楼产业服务大厅C201-21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A幢4楼416室效能监督科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按要求填写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__区工程竣工备案表(住宅修缮工程)、上海__区住宅修缮工程量签证汇总表、上海市__区住宅修缮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C幢2楼产业服务大厅C201-2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申请材料未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签字。 正确做法:应当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签字。 2、常见错误:在填报申请表/备案表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中的单位全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单位全称。
《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沪房规范(2021)1号) 第十七条 政府公共财政补助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完工后,实施单位应组织申请人、监理、设计等共同完成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实施单位应与申请人或被授权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移交接管协议书,明确移交、接管内容及各方职责,完成相关资料交接,并向属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竣工备案。社会投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完工后在线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竣工备案手续。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有权向申请部门了解申请相关情况。2、申请人依法享有保密权。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申请部门提交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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