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医疗费报销后)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93
投诉电话: 021-12345
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特殊救济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人员、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等四类,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认定。符合医疗救助对象发生医疗费用报销后,可至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医疗救助。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新建西路160号B幢奉贤区南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18号窗口;奉贤区奉城镇水闸路159号5号楼奉贤区奉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7号综合窗口、奉贤区奉城镇头桥中路6号奉贤区头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9号综合窗口、奉贤区青村镇南奉公路2955号奉贤区青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综合窗口、奉贤区金汇镇金碧路2028号奉贤区金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12号窗口、奉贤区四团镇港坤路999号奉贤区四团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号综合窗口、奉贤区庄行镇新苑路2号奉贤区庄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综合窗口、奉贤区柘林镇新塘路180号奉贤区柘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10综合窗口、奉贤区海湾镇海农公路1478号奉贤区海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4号综合窗口、奉贤区奉浦街道东方美谷大道6211号奉贤区奉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10号综合窗口、奉贤区西渡街道西闸公路1272号奉贤区西渡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10号综合窗口、奉贤区金海街道嘉园路258号奉贤区金海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号综合窗口、奉贤区海湾旅游区新海街18号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6号综合窗口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节假日:8:30-11:30;奉贤区金汇镇泰叶路251弄58号奉贤区金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泰日分中心1-6号窗口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奉贤区青村镇奉柘公路3185号奉贤区青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钱桥分中心1-4综合窗口、奉贤区四团镇海杰路1568号奉贤区四团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平安分中心3-7综合窗口、奉贤区庄行镇邬桥大叶公路2665号奉贤区庄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邬桥分中心3号4号6号7号综合窗口、奉贤区柘林镇苍工路99号奉贤区柘林镇临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5号窗口、奉贤区柘林镇农交路33弄1号奉贤区柘林镇胡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5号窗口周一至周五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各街镇开发区受理中心办理时间略有不同,详见办理地点相关内容)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费报销“一件事”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医保办 2020 60号)一、经办现状(一)经办事项及流程3.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 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特殊救济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人员、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等四类,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认定。符合医疗救助对象发生医疗费用报销后,可至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医疗救助。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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