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5757296、(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sh.12348.gov.cn/sites/12348/zxspace/online-detail.jsp?entityId=9f15b2a0b13b4810a58fef4ca7321440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飞虹路518号1307室虹口区司法局律师与公证管理科
信函投诉: 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胶州路699号1604室(邮政编码:200040)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用于监管的资金凭证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资金监管协议文本 | 原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