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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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街道长岭路91号103窗口 杨浦区教育局信访接待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街道长岭路91号乙103窗口 邮编:200093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上海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孤儿证明、烈士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3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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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 | 0 | 收件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
受理 | 0 | 受理人员 | 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幼儿家长(监护人),应在每年的3月、9月初向所在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 |
对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幼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家庭适龄幼儿、适龄孤儿免除保育教育费及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对低收入困难家庭适龄幼儿,免除保育教育费及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餐费和点心费。
在本区公办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幼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家庭适龄幼儿、适龄孤儿和低收入困难家庭适龄幼儿。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