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12333、(021)12345、(021)69530382-803
窗口咨询: 上海市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就业人才专区E01-E06号窗口;嘉定区曹安公路5656号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安亭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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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提供复印件的材料请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1 | 审查人员 | 符合《关于印发<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申办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办理 |
决定 | 1 | 部门负责人 | 符合《关于印发<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申办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办理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