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6844384、(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ywtb.baoshan.sh.cn/BSFront/wanna_consult_zx_bs.aspx
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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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项目单一窗口1-5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宝林路45号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05室法规信访科 邮编:201900
1.在线填写《地名命名、更名申请表》;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地名命名、更名申请表 | 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地名更名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文件或单独批复的地名规划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地名批准文件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1、谨慎性原则:地名是一种公共信息,一旦更改,就会给社会交往造成诸多不便。应当保持地名的稳定性。2、规范性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地名的更名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证地名更名的科学合理。
常见错误:名称使用不规范文字、繁体字、异体字、生僻字(派生地名除外)以及外文、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等
正确示例:不使用不规范文字、繁体字、异体字、生僻字(派生地名除外)以及外文、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