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67736147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SJ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1楼综合A16-A19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5号楼2楼5218室(编码:201699)
电子邮件咨询: sjly7633@163.com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5号楼2楼5218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5号楼2楼5218室(编码:201699)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填报须知
材料真实准确
形式标准
无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1楼综合A16-A19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正)第八条。 第八条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五)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六)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市对区生态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要求,参照《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考核细则》(修订版)具体实施。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未按公益林考核内容上报。正确做法:按公益林要求申请上报。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