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材料偶真是有效

形式标准

书面

申请材料目录

饭店星级申请报告 原件 1 纸质 必要
附录A 原件 1 纸质 必要
附录B 原件 1 纸质 必要
附录C 原件 1 纸质 必要
饭店管理制度目录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员工手册》 原件 1 纸质 必要
饭店法人代表简历 原件 1 纸质 必要
饭店总经理简历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公安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 公安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卫健委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饭店建筑设计和装修设计主题说明等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饭店星级申请报告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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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申评四、五星级的旅游饭店向市星评办提出申请,递交《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等相关资料;申评一、二、三星级的旅游饭店向本区县星评机构提出申请,递交《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等相关资料。各级星评机构自收到申请饭店递交的星级申报材料后,应核实申报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受理与否的答复,并将受理饭店的相关信息及时在本市各级旅游政务网上公示。
各级星评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0天内委派二到三名星评员持介绍信、饭店星评检查通知书和星评员检查证,依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标准,以明查方式对申请饭店进行星级评定检查,并将评定检查情况反馈受评饭店。明查结束后90天内,相应星评机构应根据受评饭店软、硬件等情况,不定期派员对其进行暗访。因申请饭店方原因,各级星评机构在受理之日起30天内无法派员对其进行星级评定,可视情况做出暂缓或撤销其申请的决定。
通过明查和暗访检查,对未能星评达标的申请饭店,相应级别星评机构应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受评饭店应在一年内完成整改,并向相应级别星评机构递交整改完成报告。相应级别星评机构收到该报告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验收。若受评饭店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项目,或虽已整改却未能递交整改完成报告的,其申请和前期评定检查视为无效。如需评星,应重新申请 。
星评员应将受评饭店的评定检查结果材料报相应级别星评机构。相应级别星评机构将对受评饭店的评定检查材料进行审核。
市星评委对审核认为符合申报五星级的受评饭店,向全国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对审核认为不符合申报五星级的受评饭店,市星评委不予推荐,并在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评饭店。全国星评委收到推荐报告后,将委派二到三名星评员以明查或暗访的方式对受评饭店进行全面检查评审,对审核认定达到标准的受评饭店,全国星评委做出批准其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并授予五星级证书和标志牌。对于经审核认定达不到标准的受评饭店,全国星评委做出不批准其为五星级饭店的批复。
经市星评委审核认定达到四星级标准的受评饭店,市星评委应给予批准其为四星级饭店的批复,并授予四星级证书和标志牌。对经审核认定达不到标准的受评饭店单位,市星评委做出不批准其为四星级饭店的批复,并在审核认定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评饭店。
区县星评机构对审核认为符合申报三星级的受评饭店,向市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对审核认为不符合申报三星级的受评饭店,区县星评机构不予推荐,并在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评饭店。市星评委收到推荐报告后,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对受评饭店进行暗访抽查。对于审核认定达到标准的受评饭店,市星评委做出批准其为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并授予三星级证书和标志牌。对于审核认定达不到标准的受评饭店单位,市星评委做出不批准其为三星级饭店的批复,并在审核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评饭店。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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