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设区的市级权限)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设区的市级权限)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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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3、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申请材料目录

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文本 申请人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申请人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 申请人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区公安局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病死宠物无害化处理协议 申请人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市农业农村委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诊疗设施设备清单 申请人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工商营业执照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执业兽医师与执业机构劳动关系证明 申请人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人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执业兽医健康证明 医院出具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人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2 审查人员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少于二百米;(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5)具有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6)具有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7)具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控制措施及设施设备;(8)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9)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此外,动物诊所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动物医院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决定 2 部门负责人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少于二百米;(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5)具有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6)具有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7)具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控制措施及设施设备;(8)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9)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此外,动物诊所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动物医院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颁证与送达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条款 第六十二条
内容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 依据名称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
条款 第五条
内容 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常见问题 FAQ

常见问题

拟开动物诊疗机构的场所使用权证明主要包括哪些材料?

主要包括动物诊疗机构选址地的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如何申请选址预审服务?

选址预审服务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7〕54号)要求,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提前服务。在本市中心城区开办动物诊疗机构(含新开办及从业地点发生变更)的申请人不确定选址是否符合要求的,可选择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之前,通过电话(021-62694363)、(021-52161315)、电子邮件(dwzlgl@163.com)等方式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处申请选址预审服务。

拟开动物诊疗机构选址时应注意什么?

1、诊疗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2、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少于200米。3、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4、符合动物防疫及公共卫生要求,远离学校、医院、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远离其他动物诊疗机构,建议楼上无住宅。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在填报《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
2.常见错误:诊疗机构的平面布局图未标识方位、比例、面积、功能等信息。
正确做法:诊疗机构的平面布局图应标明具体方位朝向、比例、面积、功能区名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