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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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98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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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98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201室劳模创新工作室
申请人携带必须材料至受理中心申请办理,受理中心前台收件,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中山北路198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号窗口;所有办理地点请见上海税务网(shanghai.chinatax.gov.cn) 首页>纳税服务>各区办税服务场所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如何申报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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