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区级配套资金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64986025
投诉电话: 021-12345
创新资金市级立项公示—>区科委梳理清单并发布—>区科委启动拨付程序—>区财政审核—>拨付完成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号)第二条 创新资金旨在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有关要求。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各区科学技术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配套政策研究制定、申报推荐、监督检查等。第八条 创新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根据评审结果,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持:(一)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A、B两档,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10万元/项的资助。在支持项目的基础上,由市科委推荐至国家相关创新创业项目或赛事,获得国家支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助。(二)各区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创新资金支持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市拨付B档项目的经费额度。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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