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服务补贴申请

困难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服务补贴申请 申报服务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代办人委托书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入住养护机构开具的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本人银行卡(首次申请或变更银行卡信息时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上海市困难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服务变更申请审核表(变更时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代办人身份证 市公安局 原件 0 电子 非必要
与入住养护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首次申请或变更机构时提供) 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上海市困难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服务补贴申请审核表(申请事项填写)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居民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申请人户口簿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上海市民政定期定量补助(重残无业)对象证明或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证明(困难重度残疾少年儿童)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梅路139号中山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7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文涵路733号方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10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岳阳街道人民北路73弄1号岳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7-1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仓华路623-631号永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街道人民北路3456号1号楼广富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9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涞坊路408号东一楼九里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视路28弄1号车墩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11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乐南路30号洞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460号新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新公路219号九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学府路160号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育新路333号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塔汇分中心1-5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街398号新浜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6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35号泖港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5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政路1089号叶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文化路150号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12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凯路400号泗泾镇新凯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8号窗口;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佘新路358号佘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佛山路336号佘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佘北大居分中心1-5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文翔路6000号小昆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7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1:30,下午不对外服务)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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