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设区的市级权限)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设区的市级权限)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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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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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要求详见材料清单。

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窗口提供纸质版/“一网通办”门户下载电子版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窗口提供纸质版/“一网通办”门户下载电子版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 工商管理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容缺后补 查看详情
场所平面布置图 原件 1 纸质 容缺后补 查看详情
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原件 1 纸质 容缺后补 查看详情
消防安全制度 原件 1 纸质 容缺后补 查看详情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原件 1 纸质 容缺后补 查看详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容缺后补 查看详情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条款 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内容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2 依据名称 《上海市消防条例》
条款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内容 第三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公众聚集场所的性质、建筑面积、火灾风险程度等差异性,实行分类分级消防安全检查,国家规定实施告知承诺方式审查的,从其规定。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公众聚集场所方可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常见问题 FAQ

常见问题

桌球房是否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哪种类型申报?

桌球房为“营业性休闲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桌球房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前,消防救援机构是否需要对图纸进行审核?如何确保场所装修改造后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救援机构不会提前对图纸进行审核。单位应当聘请有一定资质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从设计到施工全流程把好消防安全质量关,确保场所装修改造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脱口秀演出场所是否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脱口秀演出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医疗美容、教育培训机构是否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医疗美容、教育培训机构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无需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网吧在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材料上有无特别要求?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报消防手续时需获得文化行政部门印发的同意筹建批准文件。

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场所是否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中的“游乐场所”,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申报材料中的场所平面图及消防设施布置图必须是蓝图吗?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1.场所平面图及消防设施布置图应当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申请单位印章。2.图纸应为符合规范标准的竣工图纸。3.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可采用比例准确、图例明晰、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只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办公场所是否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办公场所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不需要办理。

哪些场所需要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一)新开办的公众聚集场所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歌厅、舞厅、录像厅、游艺厅、网吧、夜总会、卡拉OK厅和具有卡拉OK功能房间的场所、具有桑拿服务功能房间的场所等。2.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会堂、游乐场所、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等。与上述所列功能相同或类似的场所情形,可查看“一网通办”总门户本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常见问答栏目。(二)变更的公众聚集场所如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使用性质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在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时,“场所所在建筑情况”填写场所的面积、层数及高度数据。
正确做法:应填写场所所在建筑整体的建筑面积、层数及高度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