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帮助、服务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57180961、(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33号奉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1楼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气象路139号奉贤区司法局3号楼306室局办公室
生活、学习、就业方面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普通文书请示申请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关于给予×××帮助(帮困、服务等)的申请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33号奉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1楼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本事项是否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安置帮教工作对象指哪些?
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是特定的,主要是:刑满释放5年之内,或社区矫正期满3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安置帮教对象超过时效申请正确做法:刑满释放人员主要指监所释放五年内、社区服刑期满三年内,生活没有出路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本市户籍刑满释放人员及常住本市的来沪刑满释放人员。2.常见错误:安置帮教对象就学问题正确做法:教育等部门对符合就学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依法做好指导、帮助其就学的有关工作。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
《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 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开展针对性的帮助、服务。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必须根据刑满释放人员实际情况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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