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来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公安局”联系我们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信函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邮政编码:200070
1、申请资料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
2、各单项文件、单个产品均采用一个PDF文件。
安全防范设施中每个摄像机摄取的音像资料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施工修改说明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
项目说明申请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初验报告、检测报告、项目验收申请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平面图验收图纸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1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条款 | ||||
内容 | 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