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57104995
窗口咨询: 人民南路150 号奉贤区就业促进中心二楼B15号
投诉电话: 021-12345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农民向户籍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的,由区补贴发放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及时发放补贴。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南路150 号奉贤区就业促进中心二楼B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6: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徐汇区促进就业政策实施意见》一、激励就业政策中第一款:在“本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期满后,经营地在本区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除外)吸纳经认定的本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际从事一线非管理类工作岗位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本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补贴。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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