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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上海市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8号窗口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补证申请表 | 网上下载后填写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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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1、准予批准的条件: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2、不准予批准的情形: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失效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1、准予批准的条件: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2、不准予批准的情形: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失效 |
我局将根据申请单位(个人)的意愿,提供申请单位(个人)到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许可证件或者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申请单位(个人)事先应注明获得方式,并正确填写寄送地址等。
申请表格需要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复印件需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
1.常见错误:申请材料不全。
正确做法:需在补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补齐通知书列出的材料。
2.常见错误:申请表上无预约号。
正确做法:需在网上填写信息并点击提交后打印申请表。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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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MS送达或窗口领取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批文 | 点击下载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窗口领取或EMS送达 | 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