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选号牌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二分所15721459257,19729552904;三分所17269307872,19729553268;四分所15721459256,19729553275
窗口咨询: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窗口接受咨询, 点击查看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来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公安局”联系我们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不含有特别程序
1、办理方式:互联网办理。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h.122.gov.cn/),在“业务办理”板块的“机动车办理----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选号牌”栏目,点击“在线办理”。 2:业务流程:第一阶段(【步骤1:选择需换牌选号的新能源汽车】→ 【步骤2:确认信息】→ 【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第二阶段( 【步骤1:身份验证】→ 【步骤2:预选号牌】→ 【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0:00至下午23:59(网上24小时提供服务)
常见错误示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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