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类类给付申请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56309576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9e5783ad-b1cd-4c0e-a275-b87f38e87fa9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胶州路669号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互助保障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对参加上海市在职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的人员,在条款范围内进行医疗给付手续办理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静安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系统上传图片,由市职保会进行审核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胶州路669号静安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互助保障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办理给付业务携带银行卡不正确
正确做法:如被保障人持有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则应当携带被保障人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复印件进行申请;如无工会会员服务卡,可携带被保障人在本市开户的上海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进行申请。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上海市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项目条例,重大疾病互助保障第一条 本保障活动由“重大疾病基本保障”B0,“重大疾病加强保障”包括B1、B2、B3保障组成(三选一)。第二条 保障对象:1、属于上海市职工医疗基本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在职职工。 2、不属于上海市职工医疗基本保险保障范围,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从业人员。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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