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12345、(021)5684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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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项目单一窗口1-5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宝林路45号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05室法规信访科 邮编:201900
放样灰线与相邻建筑或道路红线、用地范围线等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小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总平面图标注要求的,应当如何办理开工手续?
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等规划文件要求完成拟建建(构)筑物灰线放样,并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完成现场测绘后,方可申请开工复验灰线。
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现场放样后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现场检查,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准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