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隆昌路640号体育场社体管理中心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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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符合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相关条件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符合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相关条件 |
该项奖励必须组织推荐,申请材料(组织推荐表)需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按照体育部门发布奖励通知规定,在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奖励。
常见错误:提出申请的组织和个人非杨浦区的。
正确示例:杨浦区体育局只接受本辖区内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