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59638121、(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tcsm.sh.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生态服务区综窗6号-1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126室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交受理点的方式。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3.当场提交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材料内容相一致。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生态服务区综窗6号-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前来办理事项?
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
外资企业能否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外资企业可以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是几年?
解答:有效期自认定当年后三年。
没有离岸外包服务收入的企业能否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没有离岸外包服务收入的企业不能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认定为技术先进型企业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企业的,在有效期内可以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企业直接到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正确做法:企业应在线填报申请资料,由受理点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由受理点统一递交材料。2. 常见错误:企业认定材料中提供的数据为当年数据。正确做法:企业应提交申报前一年的各项数据。
1.《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 1.省级科技部门会同本级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负责本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应报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2.《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4号)第六条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为“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组成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协调小组(以下简称为“认定协调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年度服务跟踪工作。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的除外;3.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2.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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