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962840、(021)66600544、(021)12345
窗口咨询: 龙华殡仪馆、宝兴殡仪馆、益善殡仪馆、浦东殡仪馆、南汇殡仪馆、宝山殡仪馆、闵行区殡仪馆、嘉定区殡仪馆、金山区殡仪馆、松江区殡仪馆、青浦区殡仪馆、奉贤区殡仪馆、崇明区殡仪馆等13家殡仪馆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上海市民政局网站(mzj.sh.gov.cn)“网上互动”中的“网上信访”栏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街道世博村路139号114室上海市民政局信访办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街道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512室上海市民政局信访办(邮编:200125)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材料齐全,形式有效;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 上海市海葬奖补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非必要 | |||
| 申请人的身份证 | 公安派出所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 亡故居民户籍证明材料 | 公安派出所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火化证明 | 上海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监制,各殡仪馆核发。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 申请人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 | 银行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审查 | 30 | 审查人员 | 具有上海市户籍,办理骨灰撒海并不再保留骨灰,且申请材料须内容完整,材料齐全,形式有效 |
| 决定 | 30 | 部门负责人 | 具有上海市户籍,办理骨灰撒海并不再保留骨灰,且申请材料须内容完整,材料齐全,形式有效 |
丧事承办人申请海葬奖补资金,需在办理海葬手续时递交相关材料,包含以下材料:丧事承办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逝者骨灰、逝者户籍证明、火化证明,《办理参加海葬活动告知书》、《上海市海葬奖补申请表》。
本市海葬活动的撒海地点是由国家生态环境部严格审批的规定区域,具体地点为:长兴岛中部圆沙闸至横沙岛双窑烟的海域(东经121°45′30″-121°50′00″)
为保障海葬活动安全顺利进行,避免受到台风、暴雨、迷雾等恶劣天气的影响,通常会在每年3月中下旬、4月、5月、6月、9月、10月、11月中上旬举行。
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死者的近亲属或者愿意承办丧事的其他亲属是丧事承办人;死者没有亲属的,其生前单位或者临终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是丧事承办人。死者生前约定丧事承办人的,从其约定。
海葬奖补资金在海葬活动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形式发放至申请人帐户。
1.常见错误:提交材料时错漏。
正确做法:逐一按要求按形式提交材料。
2.常见错误:申请表内容填写错误。
正确做法: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