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区级配套资金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57931233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JS
窗口咨询: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上海市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大厅01-08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JS
窗口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金一东路11号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4楼401室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信函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金一东路11号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4楼401室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邮编:200540)
电子邮件投诉: zhglk@jinshan.gov.cn
该事项为免申即享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大厅01-0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先前已获得过区级科技小巨人的企业补贴金额有无变化
有,需在市级补贴金额基础上扣除区级配套金额
综合绩效评价的结论有哪些?
(1)综合绩效评价“通过”的,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给予相应的资金资助。具体标准以当年度绩效评价通知为准。 (2)综合绩效评价“未通过”、“结题”的,不予资金资助。
常见错误示例
服务依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1.市政府以补贴资金与区县财政资金配套,资助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自主创新与发展;2.资助规定: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资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家。区级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3.资助范围:围绕企业资助创新建设,可包含多项内容,如产品攻关、技术攻关、专利二次开发,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的(中试)规模化、企业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人才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企业创新活动的补贴;4.实施周期: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周期为2年。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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