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2234500、(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smzy/qa/tourist/guide/qa?from=sy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qxf.sh.gov.cn/310107
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台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申请表(依申请变更) | 建设单位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日照分析单位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原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涉及变更的文件和图纸 | 设计单位等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建设单位、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如有变更是否需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建设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表格需要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复印件需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