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3777913、(021)6318535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HP
窗口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江西中路250号黄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2楼离婚登记大厅8-11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重庆南路100号10楼黄浦区民政局办公室 1009室 邮编200020
本人居民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 | 公安派出所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结婚证(办理离婚申请、离婚登记等事项时可以使用) | 婚姻登记机关核发 | 原件 | 2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本人的离婚登记声明书 | 申请人到婚姻登记机构当场填写。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本人的离婚协议书 | 其他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单人证件照 | 原件 | 2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当事人外国政府办理的结婚登记,是否可以在国内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不可以,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条件 (五)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离婚申请、登记需要预约办理,请访问“上海民政”网站(mzj.sh.gov.cn)网站,首页点击“婚姻登记预约”,进行办理。
离婚申请、登记需要网上预约,如果没有预约可能会影响离婚申请、登记。请访问“上海民政”网站(mzj.sh.gov.cn)网站,首页点击“婚姻登记预约”,进行办理。
常见问题: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正确做法: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