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3777913、(021)63185355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HP
窗口咨询: 接收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接收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江西中路250号一楼结婚登记大厅1-6号窗口、二楼离婚登记大厅8-1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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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接收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江西中路250号一楼结婚登记大厅1-6号窗口、二楼离婚登记大厅8-11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重庆南路100号黄浦区民政局办公室 10楼1009室 邮编200020
| 本人居民身份证 | 公安派出所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本人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 申请人到婚姻登记机构当场填写。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婚姻登记档案 | 请到相关档案部门开具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 合影证件照(补领结婚证)或单人证件照(补领离婚证) | 原件 | 3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的,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
常见问题:已离婚或丧偶可以申请补发结婚证。
正确做法: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或丧偶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