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tcsm.sh.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市科委信访办
信函投诉: 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市科委信访办,邮编200003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1.申报资料按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当场提交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材料内容相一致。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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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企业的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准予更名,重新核发认定证书。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企业的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准予更名,重新核发认定证书。 |
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进入申报页面并在线完成填报。
⑴该企业是注册在闵行区的高新技术企业;⑵该企业名称发生了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⑶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