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一楼受理服务大厅2号、6号窗口(综合窗口)
信函咨询: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00032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jw.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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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部门名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电子邮件投诉: jgc@zjw.shanghai.gov.cn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复印件应当清晰。
劳动聘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等) | 人社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身份证 | 公安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继续教育证明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
资格证书 | 人社局下辖考试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二级造价工程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 审批结果样本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工作日) |
---|---|---|---|---|---|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证照 | 4年 | 点击下载 | 采用公告领证,个人在一网通办即时送达网站自行下载 | 10 |
1 | 依据名称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
条款 | 第十条 | |||
内容 |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当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五)外国人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申请初始注册时,造价工程师本人和单位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并由注册机关调查核实: (一)受聘于工程造价岗位; (二)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已办理退休。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条款 | 第十四条 | |||
内容 |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