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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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条款
内容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仲裁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证书:(一)注销登记申请书;(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