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业经营信息变动备案

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发生变化备案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显示更多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1、申请人必须为注册在本市且取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的水路运输经营者;2、水路运输经营者与船员服务机构在控股关系或者为同一控股股东的,该船员服务机构为其配备的高级船员可以视同为该经营者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但该船员服务机构与其配备的高级船员应当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船长计入高级船员。3、水路运输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配备的高级船员,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25%; (2)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50%。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1、申请人必须为注册在本市且取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的水路运输经营者;2、水路运输经营者与船员服务机构在控股关系或者为同一控股股东的,该船员服务机构为其配备的高级船员可以视同为该经营者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但该船员服务机构与其配备的高级船员应当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船长计入高级船员。3、水路运输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配备的高级船员,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25%; (2)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50%。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全部展开
「致敬劳动者」专属活动已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