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救助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93、(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发生医疗费用后,申请医疗费报销“一件事”,待医疗费零星报销完成后,系统生成医疗费用结算单的同时还生成医疗救助申请表,其户籍所在街道的医疗救助经办部门按医疗费结算单信息进行医疗救助操作。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枫桥路8号曹杨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03号-12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中山北路3500号长风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08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胶州路1087号长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1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宜君路9号甘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06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宁强路25号石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2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交通路1511号宜川路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楼大厅01号-10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万里街道真金路51号万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08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兰溪路1018号真如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01-02号、04-11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清峪路127号长征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0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绿杨路225号桃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2号窗口;以上街道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中午时间对外服务;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1:3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中午时间对外服务;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1:30)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9 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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