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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30号窗口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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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 | 0 | 收件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
受理 | 5 | 受理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
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提供法定中介服务的机构 | 法定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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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1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 号) | ||
条款 | ||||
内容 | 附件、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序号24、劳务派遣企业属于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 |||
2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条款 |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
内容 |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条款 | 第二十六条 | |||
内容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条款 | 五十七二 | |||
内容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