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qxf.sh.gov.cn/310104
窗口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漕溪北路336弄1号楼1012室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纪工委
信函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漕溪北路336弄1号楼1012室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纪工委(邮编:200030)
1.申请表(含申请报告、申请书等)应当填写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歇业备案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 公安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准予经营者歇业的有关证明 | 市场监管、税务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备案证明》 | 交通主管部门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企业歇业的,需提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歇业的有关证明;公共停车场(库)歇业的,无需提供。
1. 常见错误:歇业报告原因或理由不充分。
正确做法:写明具体原因或理由。
2. 常见错误:未加盖公章。
正确做法:需要加盖公章。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