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职工(家属)的进沪审批(初审)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96999111
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个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B01-B06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个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B01-B06号窗口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条件的,予以现场受理。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个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B01-B0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由谁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中在沪一方向所在单位,或调入一方向接收单位提出申请。
常见错误示例
错误:调沪方有多段婚姻经历,仅提供最新婚姻证明材料。正确:调沪方有多段婚姻经历,需提供全部婚姻情况证明材料,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 提出申请的权利2. 了解审批办理进度情况和审批结果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 证明申请人本人符合审批条件的义务2. 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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