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服务站建设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26097705、(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3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应该完整、真实
形式标准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内容完整,A4纸张,装订成册。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符合法定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在办理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度查询、投诉的权利。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行政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考评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按照实施机关告知的考评期限完成接受考评的准备工作,在接到实施机关的取证通知后按时领取证书。
特别程序
现场勘验,向社会公示
是否收费:否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否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否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在填写殡仪服务站注销申请材料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正确做法: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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