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新设)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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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在线填报劳务派遣公司信息表时,请仔细核对公司信息,申请书内容须认真填写,如实申报,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表和上传电子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线填报过程中,如果弹出红色错误提示或者左侧红色对话框,请关注红色提示的位置,及时进行修改。

形式标准

申请人选择上传电子材料网上平台办理的,请按要求上传扫描版PDF材料,保证内容真实、完整、清晰。如上传电子材料格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许可机关 将按规定要求申请人重新申报或者提交纸质材料线下窗口办理。如需要核对申请材料原件的,许可机关将告知申请人提交原件,核对后返还。电子文件要求详见《文书类电子档案检测一般要求》(DA/T70-2018)。

申请材料目录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上海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自贸区所在区需要) 原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已成立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公司章程(筹建中公司需要、自贸区所在区需要)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筹建中公司需要、增资至1000万元及以上需要) 会计师事务所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文本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重新申请许可需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管理局 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许可证遗失补办的情况说明(遗失补办需要)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证照 3年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条款 十四二
内容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中介服务QUANTITATIVE RESTRICTION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是

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提供法定中介服务的机构 法定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设定法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 号)
条款
内容 附件、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序号24、劳务派遣企业属于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条款 第二十六条
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条款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内容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条款 五十七二
内容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常见问题 FAQ

常见问题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筹建中公司提交的验资报告的实收资本要与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一致。已成立公司提交的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要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一致。同时,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要求,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时赋验证码。

申请人如果想新从事劳务想新开办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应当如何办理手续?

2021年3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17号),将原来只纳入《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同时纳入《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因此,在2021年3月20日(含)之后,申请人想新开办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首先要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然后向人社部门申请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获得批准后再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已完成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无法增加劳务派遣许可。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分公司,应如何操作?

根据《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分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1:筹建中公司提出劳务派遣申请许可时,《公司章程》上的注册资本与申请人提交的验资报告不一致;
正确做法1:筹建中公司提出劳务派遣申请许可时,《公司章程》上的注册资本与申请人提交的验资报告,两者金额一致。
常见错误2: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提出劳务派遣申请许可时,提交的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要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不一致;
正确做法2: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提出劳务派遣申请许可时,提交的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要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两者金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