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费药挂网经办情况查询
电话咨询: 无
网上咨询: 随申办APP或电脑端登录一网通办
窗口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社会服务科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社会服务科
信函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社会服务科
常见错误示例
无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263号)的要求,经市药招委成员单位研究同意,现就自费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自费药品基础信息及十五省市采购价信息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下同)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申报。2、所有在本市销售的自费药品挂网采购价必须由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内询价议价系统与医疗机构按要求议定成交价后,方可进行销售。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