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元旦、春节期间家庭生活困难失业人员一次性补助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69693306;(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www.shanghai.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18号1楼上海市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2号、3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3号楼608室。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提前排摸筛选。符合条件的,通过免审即享方式进行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发放。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18号1楼上海市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2号、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寒山寺路164号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厅1-7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工农路100号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7-16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877号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12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573号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新环路57号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6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路287号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凰公路368号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12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东冉路783号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7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海展路80号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10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建星路108号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1-1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嘉华路8号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合作公路70号上海市崇明区庙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北陈公路1454号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前竖公路3150号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4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向化大街149号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5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4291号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7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港沿公路1198号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9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兴工路57号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6号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至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1.《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2.《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3.根据每年市人社局发文规定。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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