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21)54530884 周一至周六0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闵行区常住户口,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丧偶当事人,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申请出具。
不含有特别程序
申请人到婚姻登记窗口申请出具证明。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新镇路1766号靠近吴中路闵行区婚登(收养)登记中心一楼大厅1-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第一条: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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