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总部(市级)政策申请(支持落地发展、支持能级提升、降低购房租房成本、支持单位做大做强)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90(自然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 (021)22050872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发布申报通知-申请人提出申请-区商务委审核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办结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娄山关路35号大虹桥营商服务中心1楼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上市企业下设子公司可以申请该政策吗?
不可以,下设子公司、分公司均不能申请该政策。
常见错误示例
《长宁区支持总部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长商务规〔2021〕1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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