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12345,(021)69228520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QP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qpservice.org.cn/qp/comment/
窗口投诉: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好差评投诉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窗口管理科(邮编:201799)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材料,应同时提供原文。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企业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并加盖公司公章。
|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情况备案申请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船员服务簿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船员适任证书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 复印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 一年期以上全日制劳动(或劳务)合同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专职海务/机务任职文件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需进行备案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末在任何船舶上或其他企业从事兼职并实际承担海、机务管理职责的人员。
1.常见错误: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未加盖公章。 正确做法: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加盖公章。 2.常见错误:申请材料不全。 正确做法:按照要求补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