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帮困对象办理社区医疗互助卡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5bb50947-287f-44f3-93d3-f82fc53d5941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原平路363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区医保中心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接受书面报失,书面报失成功后,立即停止该卡结算。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原平路363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医保规〔2021〕10号) 五、参加对象就医 参加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医保定点药店配药购药时,需持《上海市社区医疗互助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等规定的实体或电子凭证,并实行上网结算。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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