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职工(家属)进沪审批(初审)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7922285、(021)12333
窗口咨询: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1号楼底楼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办公室(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楼903-2室 )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办公室;通讯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楼903-2室;邮政编码:200540。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1号楼底楼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提交材料应当为A4纸型还是16开纸型?
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表格信息不完整。申请书未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自然人未签字。 正确做法:申请书填写完整,申请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自然人未签字。
原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 提出申请的权利2. 了解审批结果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 证明申请人本人符合审批条件的义务2. 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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