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票据申请服务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25031042;(021)25031043;(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60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8-20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600号一楼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600号二楼18号窗口(邮编200082)
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捐赠财物时,可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申请 申请人需自行至窗口提出办理申请;或通过“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2.收件和受理 工作人员收件后,当场给出受理意见。符合条件当场受理。不符条件,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3.提供服务 根据申请人需求提供相关服务。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600号杨浦区政务服务中心B18、B19、B20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应符合《关于本市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库〔2016〕56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常见错误示例
依据本部门业务职能及“三定”职责,依照部门规定,面向企业/群众提供相应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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