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5658392、(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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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飞虹路518号2号楼3楼310室上海市虹口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法制科(邮编:200086)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按照本指南列明的申报材料要求(备注)填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注销、补办)申请书(含承诺书) | 申请人按照本指南列明的要求(备注)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工商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 | 申请人按照本指南列明的要求(备注)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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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 |
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的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计算在审批期限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