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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漕溪北路336号3号楼602室上海市徐汇区民防办公室工程科(邮政编码:200030)
电子邮件投诉: mfb@xh.sh.cn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1、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民防工程已投入使用;3、使用业态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1、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民防工程已投入使用;3、使用业态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